于洪波律师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 查看详情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详情 >>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查看详情 >>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查看详情 >>
1.无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可撤销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查看详情 >>
13年(优于68.49%的律师)
1次(优于74.92%的律师)
21次(优于96.71%的律师)
6233分(优于93.17%的律师)
一天内
28篇